重要通知

2013-11-26 17:15:06   来源:    点击:


2010级、2011级班主任、同学们:
   我校遵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将于2013年12月6日退还2010级、2011级同学2012学年所上交的学费。银行方面将按照2010级、2011级先后顺序拨付,退还所有学生2012学年的学费。
   特此告知,请互相转告。
 
福建工业学校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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