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业学校关于比选入围修缮施工单位的公告

2018-03-23 10:33:23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工业学校小额基建类工程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闽工校总〔2018〕 2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福州市比选5家施工单位承建各类预算金额在10万以下(不包含10万元)的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1.时间: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2.地点:福建工业学校总务科(图书馆三层)。
3.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联系电话:83769122。
二、报名资格及报名资料
1.具有法人资格,且在福建省福州市登记注册,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报名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遴选办法
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中,由福建工业学校小额工程施工单位比选委员会通过答辩方式比选确定5家入围施工单位,作为福建工业学校2018年4月5日至2020年4月4日期间零星修缮工程入围施工单位。建议报名单位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亲自参加答辩。
四、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的处罚分为警告和退出。因响应时间、服务态度、工期安排、安全措施、维修质量、投诉等不良表现,经查实并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书面警告;入围期内警告3次及以上或产生安全事故或因施工单位原因对我校造成损失的,取消入围施工单位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福建工业学校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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