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业学校数据中台建设方案征集公告

2025-05-21 10:50:52   来源:    点击:


为加快推进我校数字化转型,促进我校各业务数据集成、数据交换、数据清洗等数据治理工作,建立高质量的数据管理体系和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更好支撑我校各业务系统高效运行及对数据价值的挖掘和服务的再利用。我校拟推进数据中台建设工作,同时满足校本数据中心与“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等上级业务对接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数据中台设计方案。

一、建设内容

1、数据中台建设

数据中台需具备数据集成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监控管理、数据开放管理、数据建模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共享管理、数据可视化分析等模块的全流程解决方案,重点解决数据来源、标准、应用等关键问题,建设全校统一的数据中台,实现数据的规范化。方案中考虑各功能模块的完整性、全面性、前瞻性、兼容性、扩展性、便捷性、科学性、安全性、服务性等。

2、数据治理服务

提供数据标准建设方案,数据治理与数据应用服务,涵盖但不仅限于数据调研、校本数据标准制定、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数据应用规划等。

方案应围绕全校各业务领域进行数据采集、数据集成、数据治理、数据管理、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数据开放服务等。需包含学校概况应用数据、教学管理应用数据、教职工应用数据、服务管理应用数据、党建德育应用数据、学生管理应用数据等相关业务领域数据治理服务。

方案应充分考虑我校数据采集层面存在的困难,能有效利用各类技术工具和方法,多管齐下,解决数据采集问题。数据存储层面的问题分析,详细描述关于我校数据仓库建设与优化的思路。

3、数据可视化应用

平台整合关键业务数据,以智能分析、可视化展示和动态监测为核心, 从各个维度分析、展示学校概况、党建德育、教育教学服务管理、师生画像、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各类数据,方便校领导决策和师生数据查询,并通过分析统计报表、数据可视化大屏等多维度进行数据展示,满足大于等于8张个性化的数据看板。
      4、数据上报管理
     平台支持灵活实现表单、审批流程的配置,提供可视化业务流程设计引擎,支持用户数据智能采集与填报,采集过程能灵活适应学校需求变化。需实现与“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对接及提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填报服务。数据填报管理需求涵盖但不仅限以下功能:
    (1)填报管理:数据报表管理,涵盖表单配置、智能填报和协同填报。
    (2)数据审批:支持分级权限与审核、数据加工与处理、数据监控。
    (3)对接推送:一是对接“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需根据2025年最新的《职业院校数字基座中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V2.2.0》及《职业院校数字基座中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修改说明文档V2.2.0》等标准文档,对接大于等于61张基本表(目前为61张表,如有变动,需根据上级数据表项调整要求),分析并关联学校数据中心的数百张数据基本表,实现校本数据自动同步对接全国智慧大脑。二是提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填报服务,根据提供的64张基本表,要求根据数据字段实现从校本数据中心自动收集,最终达到数据常态化的上报。三是物联数据对接管理,支撑校园物联设备数据统一接入管理,如车辆平台数据、访客平台、校园安防等。

学校原有数据与对接数据要有数据关联,数据来源有效,数据上报频率能够达到数据对接标准的基本要求,包含按学年、学期、月、周、天等数据上报的时间要求,对整个系统及数据进行分工授权并适时上传,并建立有效的系统监督机制等。

5、平台部署要求

所有平台及数据必须本地化部署,必须统一由主框架程序进行授权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定制平台功能及界面,不接受不符合要求的功能及界面且支持国产化环境部署和硬件部署要求。
二、方案要求

1、设计架构等应立足我校实际使用需求基础上,节省投资,力求实用,符合我校现在和未来发展的需求,总预算不高于70万元。

2、须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方案无需受限于学校整体需求,可结合企业自身产品特性,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如有中高等院校等数据治理的实施案例,取得较好成效,需提供相关说明。

3、服务期:不低于三年。

4、方案中必须提供项目建设和子项目预算经费,否则按无效方案处理。

5、方案提供两份,1份盖章版,需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另一份无需盖章,需隐藏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征集无补偿费及奖励,本方案仅作为我校建设需求方案,我校有权使用所收集的方案中的相关信息,本项工作不作为后期产品采购招标中标相应承诺。

2、方案应征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欠款、违约等行为。

3、应征单位不可虚假报送与自己实际不符的材料。方案应征单位必须是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方案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数据中台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四、公告时间:2025年5月21日-- 2025年5月28日

五、递交方案时间:请于2025年5月28日16:00之前将两份方案和企业资质等相关材料密封后送至信息技术中心办公室(综合大楼907),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林老师、谢老师;电话:0591-6318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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