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业学校关于开展第二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5-06-03 09:21:00   来源:    点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第二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15〕9号)的文件精神,为使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扩大资助工作的影响,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15年“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系列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现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负责机构
本次宣传活动由学生科统筹协调,五个专业教学部配合实施。成立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周建群副校长担任,工作组成员为:李旭东,蓝长斌,林智斌,江雨,林长强,罗少渊,洪紫如,黄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此次活动,广泛宣传第二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以及宣传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的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展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勇于拼搏、奋发进取、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
三、活动主题
励志校园·感动福建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5月-10月30日。
五、组织开展“励志校园·感动福建”系列活动
(一)由各专业部推荐享受助学金的优秀学生典型代表,将个人事迹写成书面材料,在5月29日内将推进人选报送学生科,由学生科进行综合考虑,选定一位候选人,在6月1日进行公示,并于6月15日前报送推荐参加福建省“励志先锋人物”评选。
(二)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宣传部负责通过展板、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广播台通过校园广播等渠道宣传各项资助政策,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开展“励志校园·感动福建”黑板报评比活动。9月份有奖黑板报主题定为“励志校园·感动福建”,要求14级各班级利用黑板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四)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拟定9月16日下午4点半在多媒体二教室召开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要求各专业部派10~15名代表参加。
(五)做好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的宣传。拟于9月中旬举行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报告会,大力宣传和报道他们的优秀事迹。
(六)开展“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主题班会活动。各班主任在九月份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召开“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主题班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学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
(七)通过我校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进行优秀学生典型事迹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
(八)设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1-63187551
六、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专业部于9月25日前将各专业部开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总结材料(含活动内容、方案和图片)报送学生科。
(二)各专业部、班主任、各班级要认真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励志校园·感动福建”系列活动,积极向学生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三)学生科负责撰写本次活动的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总结材料报送至上级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福建工业学校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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